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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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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6月(yuè)6日,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(de)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,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(zài)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村组干部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(yúrén)前来旁听。 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媒体(méitǐ)行活动在永丰(yǒngfēng)村举行,此次活动由四川(sìchuān)高院指导、眉山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(lǐngdǎo)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(quánguó)(quánguó)人大代表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雪平,省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(shěngshì)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参加。 启动仪式上,杨军在致辞(zhìcí)中表示,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(yòng)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(shíjìxíngdòng)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(kángqǐ)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担当。 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(gāoyuàn)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(zhōngtuòyōu),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(chōngfènfāhuī)审判职能作用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。 “四川三级法院(fǎyuàn)将法庭(fǎtíng)搬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表示,法院用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 风吹稻浪,巡回法庭(fǎtíng)正在开庭。 冯(féng)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以下简称联合社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(zhīfù)租金且有(yǒu)部分耕地(gēngdì)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(jí)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 案涉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法庭(fǎtíng)把法庭搬到永丰(yǒngfēng)村村委会。一大早,不少了(le)解情况的村民就早早来到现场,对案件(ànjiàn)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不得行噻。” 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(guǎnxiá)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调查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中,法官结合双方提供(tígōng)的(de)证据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(yīngfǒu)支付补种费用及利息? 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宣判(xuānpàn)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(sùsòngqǐngqiú)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 宣判后,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(biān)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(shí),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(liàohuāng)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(děng)情形,相关责任人(zérènrén)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 “今天(jīntiān)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,也了解(liǎojiě)到司法对种粮(zhǒngliáng)人保护的力度很大,作为一名种粮人,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。 “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地(dì)审理,将巡回(xúnhuí)法庭(fǎtíng)开到稻田边,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社会(shèhuì)效果,不仅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(fǎlǜ)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(zhènxīng)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 巡回审判后,眉山(méishān)法院举行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(yuànzhǎng)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,奋力书写“法护粮安”答卷(dájuàn)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(jiūfēn)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(zhíxíng)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 在司法护粮方面,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(zhuānyè)法庭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中心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(jīzhì),构建(gòujiàn)起以基地为支点、以机制为重点(zhòngdiǎn)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 在(zài)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,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(xiàndàinóngyè)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,支持保护“东坡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(shènóng)领域综合类(zōnghélèi)司法建议书34份。 在司法兴业方面,建立涉耕地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(móshì),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,探索眉山市涉农纠纷案件(jiūfēnànjiàn)集中管辖,设置12个(gè)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;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(hézuò)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(fǎzhì)问题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(qiánduān)化解。 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(sīfǎ)保护(bǎohù)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(àn)例,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、“五调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、知名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和解(héjiě)助农资企业重生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法院在守护耕地(gēngdì)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(de)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) 活动期间,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”司法(sīfǎ)保护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点、“浩然东坡(dōngpō)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(shídì)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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